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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举办 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6-05-09浏览:2606
文章摘要: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举办

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现把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附件1),转发

给你们。希望各学校教科室主任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传达给每一位老师!鼓励老师近期积极准备,认真撰写,努力提高论文质量。

如有老师需要指导,5月20日前将论文发送到乡村教育家园邮箱:xcjyjy@163.com。教科所将根据论文情况,拟开展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培训活动,敬请关注新沂教育OA系统及乡村教育家栏目。

 

                                      新沂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5月8日

附件1:

苏教办社〔2015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已经成功举办了27届,在广大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公认的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型品牌公益活动。27年来,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有效地激发了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投身教学改革的热情,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以及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2016年将举办第28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并定于201610月在南通市通州区举行征文颁奖活动。此次征文以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为主题,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动、组织本地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积极参赛。

 

附件: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10  

 

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年龄不限。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竞赛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竞赛可由个人报名,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报名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寄送至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67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B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8教海探航征文(学前组、小学组、中学中职组、管理组)

7.联系人:学前组,徐佩佩(025-86381323);小学组,春亚025-86275646;中学中职组,汪润(025-86275654);管理组,吕兴祥(025-86381313)。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文竞赛拟采用微信扫码的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江苏教育》官方微信号jiangsujiaoyu以及时获取相关资讯;也可届时关注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

2.完成微信扫码报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64月教育管理版小学教学版、中学教学版和职业教育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信息表内的信息与微信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

3.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4.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稿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5.本次征文来稿将全部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6.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7.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抄送:厅领导,厅基教处、人事处、师资处。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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