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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6-07-02浏览:3151
文章摘要:

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

新教[2016]78号

各中小学: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和《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徐教信[20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师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加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学讲计划”,着力提高“晒课”质量,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利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16年度全市90%以上的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网址:www.eduyun.cn)上 “晒课”,评选出263节市级“优课”。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基础教育科、组织人事科、教研室、电教馆等相关处室参与的领导小组(领导小学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我市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积极推进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扎实开展。

电教馆要做好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源支持。教研室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融合的典型案件和创新模式。

2016年度,我市将推荐2-3个优秀“网络研修工作室”参与徐州市级征集活动。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

2.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县、市、省、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以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或已和国家平台对接的地方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与国家平台成功对接的地方平台,教师不需再次注册,直接在地方平台上点击报名跳转到国家平台使用“晒课”功能。未与国家平台对接的地区,需组织教师在国家平台上登录报名、提交材料后进行“晒课”。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和数据的有效性,本次活动不接受在其他平台“晒课”后再次导入。

2. “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推荐的原则和标准,把好课程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

各校可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本地区的推荐活动。教研室在活动完成后,要利用平台提供的“推荐”功能报送“优课”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每所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六、考核激励

1.对各校组织工作进行考核

活动期间,将按照各校组织参与“晒课”的教师数与本校教师总数比例、获得 “优课”(含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比例和开展教研活动数等对各校进行考核。要更加注重“晒课”质量,进一步提供各级优课获奖比例,确保今年参与人数和晒课数量位于徐州市前列,晒课质量更高、活动影响范围更广。市教育局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2.对教师参与活动贡献值进行考核

获得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的一二三等奖等同于获得同级别优质课一二三等奖,享受相应级别的获奖待遇。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各校要将开展“学讲行动”和网上“晒课”、“优课”评选结合起来,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我市活动于2016年5月启动,2016年10月完成。2016年9月30日前为中小学教师“晒课”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优课”评审及推荐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九、活动咨询和服务

1.国家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9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微信二维码:

见附件 

2. 市教研室联系人:刘福刚  13655225528

          徐元成  13585373819

市电教馆联系人:纪以刚  13813256566

 

附件:

1. 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2016年各校应“晒课”教师数一览表

3. 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新沂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

 

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活动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兆友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朱少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张永生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陆保明  市教研室主任

        余立林  市电教馆馆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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