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第四轮继续教育
学员名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第四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6〕146号)精神,现将我市工勤人员第四轮继续教育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在职在岗人员。编外合同制工勤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申报岗位考核、技师考评和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人员,必须在申报年度的前一年完成继续教育。
二、培训目标
工勤人员第四轮继续教育延续第三轮继续教育、以提升工勤人员职业素质为主要目标,着力提高工勤人员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第四轮继续教育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组织,最终实现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考核形式
第四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以省人社厅指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下册)为基础,适当扩展相关内容。培训通过网络学习(网址gk.xzjxjy.com)的形式进行自主学习,通过现场机考的形式进行考核。学时统一为40课时,学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四、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工勤人员情况、自行制定培训计划(一年、二年或三年完成),并填写“2016年新沂市第四轮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xls格式) 。
(二)报送时间截止至8月16日。
(三)考核合格,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已持有该证书的,考核合格可以由培训单位在其证书上登记、盖章。考核不合格,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学习和考核。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现行规定标准收取150元。此费用为代收,收齐后交由徐州市局统一开具发票。
六、其他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将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岗位聘任的必要条件。工勤人员在一个聘期内如遇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应按时参加培训考核,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在下一聘期续聘相应技术等级岗位。
联 系 人:束君民 石楠
联系电话:88988506 88986137
附件:2016年新沂市第四轮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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